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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媒體時代公共傳播中人文關懷的缺失

作者:陳沙來源:《視聽》日期:2016-03-04人氣:1164

    新媒體時代,媒體信息量之大,更新速度之快,讓人應接不暇的同時也造成了媒體新聞倫理的缺失。信息的爆發(fā)性傳播尤其是二次傳播,如果忽視了信息傳播過程中對被采訪者和受眾的人文關懷,就會傷害當事人及家屬。

    2015年7月28日,一篇名為“最美鄉(xiāng)村教師候選郜艷敏:被拐女成為山村女教師”的報道被網(wǎng)友翻出,引發(fā)巨大爭議,河南姑娘郜艷敏也重新回到公眾的視野。她在22年前被拐賣到河北曲陽下岸村,后成為該山村小學唯一的女教師。三年前的這篇報道,如今經(jīng)過大范圍傳播而重新發(fā)酵,帶來了“郜艷敏教學水平低下”“挪用捐款”“刻意敗壞村子形象來博取同情”等大量指責言論,將她再次拖入輿論的漩渦中。這篇報道本身,確實已經(jīng)偏離了懲惡揚善的初衷,而且在價值觀和言辭使用上的確有偏頗,但是,對這一報道的評論和過度傳播不該成為肆意挖掘身世、再揭傷疤的理由,更加不該使受害者因為報道而受到二次傷害。

    這一事件社會關注度極高,是各家媒體競相報道的重點。這種新聞題材存在其特殊性,雖與災難新聞的報道不同,但是它也同樣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則,“以人為本”是所有原則中最重要的。新聞報道中的“以人為本”就是要關注事件中的生命個體,維護和尊重受害者和被采訪者的權益和尊嚴,從精神和心理層面將事件對當事人的危害降到最低,不應該對受害者家屬造成二次傷害。

本文來源:http://xwlcp.cn/w/xf/9501.html視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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